住戶網上抄裝修協議 價格擺烏龍惹官司
當住戶請人來裝修房子時,他們從網上找到一個協議書,用手抄下來。然而,他們不小心犯了一個錯誤,他們居然連價格都原封不動地照抄了。這個錯誤導致了意想不到的麻煩,因為裝修工人起訴要求按照協議上的價格支付報酬。

圖片來源:徐州領航裝飾工程有限公司
該案于9月26日在寧海法院進行了審理。今年2月,方某委托孫某進行兩間落地房的外墻裝修工程的一部分,雙方約定的價格為每平方米128元。方某與孫某就價錢達成一致后,方某感到有些不放心,于是上網搜索到了一份《外墻承包協議書》,并親自手抄了一份。第二天,方某特地請孫某到辦公室來簽署協議。經過兩個月的施工,孫某已經完成了工程,方某需要支付總計超過3萬元。由于施工過程中,孫某意外破壞了鄰居的空調。方某主動出面賠償了500元修理費用,并且之前所支付的1500元搭架費也是由方某承擔的。因此,在支付給孫某剩余款項時,方某從中扣除了2024元。孫某對此事感到無奈,決定向寧海法院起訴方某,要求支付欠款超過4萬元的工程款項。方某瞬間愣住了,除去扣除的2024元之外,他已經支付了全部工程款項,怎么會有超過4萬元的欠款呢?方某當初在起草《外墻承包協議書》時,直接復制了網上協議書中的每平方米價格為“280元”。如果按照這個單價計算工程款,總金額為8萬多元,扣除方某已經支付的3萬多元,確實還欠孫某4萬多元。方某對自己的粗心感到非常后悔,隨后向法院提交了申請,要求對工程單價進行評估。根據評估機構確認的市場價為130元/平方米,所以單價為280元/平方米明顯高出了市場價格。因此,法官認為在單價有爭議的情況下,根據合同簽訂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計算是比較合理的,以每平方米130元的市場價為準。此外,對于方某提出的鄰居空調損壞的賠償以及搭建架子所需費用共計2024元的要求,由于缺乏有效證據,法院不支持。根據上述情況,扣除了方某已經支付的30000余元后,判決方某需支付給孫某剩余的工程款2600元。引述自:寧波晚報

圖片來源:圣都家裝徐州分公司